訂位的基本四個資料
1.查核護照效期
必需確認護照效期自出發日起算至少還有六個月以上的效期,護照必需滿六個月以上的效期才能出國,差一天都不行.幾乎所有國家 入境都需護照尚有六個月以上的效期,若無 查驗官是不會允許進 入該國.且在出境前,我國海關就會拒絕您的出境.
例 : 預計 2006年 1月1 號出發 效期至 少要高於 2006年 7/1以上
2.護照姓名
所有台灣開立的機票,差旅人員不論日人,外籍人士, 都必需依照護照上所標示的姓名訂位,姓在前, 名在後 ,錯一個字母都不可,因為機票跟護照相符才代表具有使用權.護照的姓名的提供必需完全與護照上的相同,任何一字不同,都將無法搭機..
例 : 黃/大偉 HUANG/DAWEI
例 (複姓): 周黃/大偉 CHOUHUANG / DAWEI
3.行程及日期
需詢問洽商者所需的正確日期及詳細航站名稱或地點及所喜好的航空公司.
例如 : 洽商者若告知您要到日本,就需詢問到日本的何處,或正確的機場若無法確認,請來電查詢.
4.查核是否具有效的簽證
查核出差人員是否具有前往洽商地點的有效的簽證
若您無法確認,請來電詢問 .
1.目前常往差旅免簽的國家有 日本(90天),新加玻(30天),韓國 (30天)
2.前往大陸需具有有效台胞卡, 或舊式未過期的台胞證(免再加簽)用至到期日止返回.
3.歐州多國及其他 (務必來電詢問)